Nujood阿里
http://de.wikipedia.org/wiki/Kategorie:Menschenrechte
Nujood阿里( * 1999年前後在也門)是也門活動家。在她的家園,那裡沒有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,讓他們在2008年4月後,兩個半月,她強迫結婚離婚她30歲的丈夫。聽證會發生在薩那,也門的首都,而不是。隨著人權律師納賽爾Schadha台了,所以其他女孩強迫婚姻必須得到維護。
獎
“女人的2008年” (美國雜誌魅力) ,見http://www.glamour.com/women-of-the-year/2008/nujood-ali-and-shada-nass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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