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議上,歐洲安全與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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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上,歐洲安全與合作(歐安會)是一個跨後果不結盟會議的歐洲國家在東西方衝突。第一次會議主要發生的倡議下華約3 1973年7月在赫爾辛基舉行。參加者有35個國家:美國,加拿大,蘇聯和所有歐洲國家除了阿爾巴尼亞。
赫爾辛基最後文件
赫爾辛基最後文件獲得通過, 1簽署於1975年8月。據協議,人權,合作,經濟,科學,技術和環境,安全問題和合作問題的人道主義問題。其目的是使東歐和西歐聯盟在歐洲的受管制的互動至今。
該文件分為三個所謂結構性籃:
產品一: Prinzipiendekalog
主權平等,尊重其固有的主權權利
相威脅或使用武力
邊界不可侵犯
國家領土完整
和平解決爭端
非干涉內政
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,包括思想,良心,宗教或信仰自由
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決
各國之間的合作
履行國際義務的誠意
產品二:領域的合作經濟,科學,技術和環境,在歐洲安全
第三籃子:合作原則的人道主義和其他領域,促進人與人的接觸整個區塊的邊界,信息交流
它還包括一個序言和最後一節題為“後果的會議。 ”
歐安會最後文件還載有具體的協議,建立軍事信任措施。這包括宣布演習25000名士兵從至少21天之前和邀請觀察員前往這些演習。
按照會議
這次會議是一個明顯的易貨交易:對於蘇聯集團使她認識的局限性戰後秩序,更大的經濟交流與西方。作為回報,東方讓步人權。
在會議之後立即在許多觀察家眼中的“東方集團”的真正贏家的會議以來的第一次邊界的東歐國家(主要是波蘭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)在一項國際條約的原則,承認“不干預”的內部事項,並依據(從經互會領域所需的)的經濟關係已經建立。
後來才發現,處理人權科(框3 )更大的重量,在經互會國家可能最初沒有得到認真對待。他是工作的基礎東歐許多持不同政見者和人權組織。這些措施包括,例如,美國民權運動中的東德,憲章77捷克斯洛伐克,或人權觀察的基礎上,赫爾辛基最後文件“的講話。它們的崩潰,蘇聯集團,從而使歐安會結束時,顯著的東西方衝突的貢獻。
赫爾辛基進程,除其他外,與歐安會後續會議在貝爾格萊德( 1977年至1978年) ,馬德里( 1980年至83年) ,維也納( 1986年至89年) ,並再次赫爾辛基( 1992 )繼續進行。
在20世紀90年代初形成了會議的歐洲安全與合作(歐安會)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重塑的泛歐洲的安全,這是一個需要新的民主國家在東歐,但也從德國和俄羅斯。
在巴黎憲章1990年11月是東西方衝突的規範水平結束。這也歐安會前功能喪失。
更名為歐安組織
在歐安會首腦會議5日和6 1994年12月在布達佩斯舉行會議決定,歐安會變成轉換和組織,從1 1995年1月安全與合作組織(歐安組織)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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